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加强医院遗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4 信息来源: 【字体:

CDCR-2012-11002

常 德 市 民 政 局

常德市卫生局

文件

常民〔2012〕78


关于加强医院遗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卫生局,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民政局、卫生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局、卫生局,市直各殡葬、医疗单位:

  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常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lt;殡葬管理条例gt;办法》,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lt;出生医学证明书gt;lt;死亡医学证明书gt;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2012年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医院遗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含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津市城市规划区、各县城关镇为火葬实行区,火葬实行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实行区的公民在火葬实行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城区医院死亡人员在白鹤山火葬场火化,津市城区、各县城关镇医院死亡人员在当地火葬场火化。

  二、凡在本市医院死亡的人员,医院应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登记入册,按规定将遗体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后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通知所在地殡仪馆进行遗体接运,禁止私自转移或接运遗体;患传染病死亡的,医院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遗体进行特殊处理,然后通知殡仪馆接运就近火化。若死亡者遗体被强行运出医院太平间,医院应当及时告知殡葬管理部门,防止遗体违规土葬。

  三、无太平间的医院患者死亡后,医院要及时通知当地殡仪馆,如发生地方车辆私自接运、转移遗体情况,医院要及时通报殡葬管理部门,包括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者提供家庭住址)及运送车辆信息,以便殡葬管理部门追查。

  四、对在医院死亡的无主、无名遗体,在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由殡仪馆接运按规定处置。

  五、当地殡仪馆接到医院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出具《遗体接运交接单》,办理接运手续,并对遗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六、医院凭殡葬管理部门开出的《遗体接运交接单》方可放行。除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遗体接运。

  七、凡在本市医院死亡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火化的,应当持死者生前居住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死亡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

  八、全市各医院要积极向死者家属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并及时通知殡葬服务部门接运遗体,对不听劝告者报告当地殡葬管理部门。

  九、各地要敦促医院建立起死亡人员遗体接运情况登记制度。对接运遗体的车辆、人员要核实证照,认真登记。使用非殡仪服务单位车辆接运遗体的,应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批准证明,不得允许未经批准的车辆接运遗体。禁止使用120医疗急救车辆接运遗体。

  十、禁止在医院设置灵堂进行殡仪活动,禁止将太平间承包给个人经营管理。

  十一、殡葬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死亡人员遗体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1、全市各殡葬管理部门、殡仪馆联系电话

        2、遗体接运交接单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殡葬遗体管理通知

  常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9印发

附件1:

全市各殡葬管理部门、殡仪馆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常德市殡管处

7252909

常德市城区殡仪馆

7223225

常德市白鹤山殡仪馆

7562555

鼎城区殡管所

13341366929

鼎城区殡仪馆

7392530

汉寿县殡管所

2861434  

汉寿县殡仪馆

2896818  

桃源县殡管所

6666806

桃源县殡仪馆

6667785  

临澧县殡管所

15074228918

临澧县殡仪馆

5821444

石门县殡管所

5155200

石门县殡仪馆

5335450  

澧县殡管所

3240727

澧县殡仪馆

3222822

安乡县殡管所

4317943

安乡县殡仪馆

4312616

津市市殡管所

4226251

津市市殡仪馆

4222102

西湖管理区殡仪馆

13875025255

西洞庭管理区殡仪馆

13549785843

  备注:各殡仪馆电话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无节假日值班电话。

附件2:

  编号:

遗体接运交接单

(接运单位留存)

  医疗机构名称:

  接运单位名称:

  死者详情: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居住地址,病因,死亡日期年月日

  家属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确认签字:接运单位(盖章):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

  编号:

遗体接运交接单

(医疗机构留存)

  医疗机构名称:

  接运单位名称:

  死者详情: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居住地址,病因,死亡日期年月日

  家属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确认签字:接运单位(盖章):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