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康复医院开展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督导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配合我市创建文明新型城市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作用,决定在全院开展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督导志愿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常德市为目标,围绕我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大队关于开展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工作的总体安排,积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志愿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新黄山。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mdash;2012年12月
三、工作安排
(一)招募培训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1.由院团支部下文,在我院网站、QQ群、短信平台等发出招募信息;2.每次开展活动前确认志愿者名单并组织其进行志愿服务理念培训和政策法规宣传;3.志愿者报名方式: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13973613051。
(二)开展活动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11月):配合常德市团市委在全市开展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督导志愿服务的指示精神,在活动实施阶段,每月组织志愿者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人流、车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行为督导活动,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
(三)宣传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对活动过程中表现积极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典型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一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扩大志愿者在大队工作生活中的影响力。
四、活动形式
每月开展活动2mdash;3次,志愿者通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地段派发宣传单张、面对面劝导群众、张贴文明行为标语、画报等形式,使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志愿者能够热心公益,利用节假日自愿参与志
愿服务活动。
(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能够做到以礼待人,
礼貌用语,在引导文明行为活动中树立好榜样。
(三)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应统一穿着志愿者
服装或高速路政执法志愿者服装。
(四)志愿者应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注意个人安全,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常德市康复医院
20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