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精神卫生中心
常德晚报讯(记者 明月通讯员腾玲玲陈青)日前,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经申报批准,我市已成立精神卫生中心,该中心设在市康复医院。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国家有关建设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要求,湖南省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四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并建立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中心(精防机构)。目前,省、市两级精神卫生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完成,我市的精神卫生中心已设在市康复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市级唯一的精神卫生管理及技术指导机构,由省卫生厅指定、授牌并备案,全面负责辖区内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工作的管理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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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具体工作职责为:
1.协助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政策、规划及办法等。
2.承担精神卫生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及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内精神卫生信息监测及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的市级管理,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完成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年度工作报表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3.协助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及辖区内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进行管理、督察和指导。
4.指导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的门急诊、住院治疗和康复等,建立并完善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机制。
5.配合公安、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的应急处置、管理及信息通报等。
6.协助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业务培训。
7.协助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精神障碍防治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8.承办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精神卫生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