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工、居民医保政策
一、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职工普通住院起付线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住院次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 二级医疗机构 | 三级医疗机构 | 省部属医疗机构 |
同级第一次 | 200 | 500 | 800 | 1100 | 1600 |
同级第二次及以上 总计起付线不超过2000 | 100 | 250 | 400 | 550 | 400 |
2.职工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属性 | 项目 | 基层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省部属 | 全年累计 |
城镇职工 | 起付线 | 200 | 500 | 800 | 1100 | 1600 | 2000 |
报销比例 | 93% | 92% | 90% | 85% | 80% | ||
1.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 | |||||||
2.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 |||||||
3.退休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2%。 |
3.职工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在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应凭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医院级别 | 门诊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基金支付最高限额:退休人员2000元、在职人员1500元 |
基层及一级医院 | 无 | 70% | |
二级医院 | 200元 | 60% | |
三级医院 | 300元 | 60% |
二、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1.居民普通住院起付线
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医院收费标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 二级医疗机构 | 三级医疗机构 | 省部属医疗机构 |
同级第一次 | 200 | 500 | 800 | 1200 | 2000 |
同级第二次及以上 总计起付线不超过3000 | 100 | 250 | 400 | 600 | 1000 |
2.居民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属性 | 项目 | 基层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省部属 | 全年累计 |
城乡居民 | 起付线 | 200 | 500 | 800 | 1200 | 2000 | 3000 |
报销比例 | 85% | 82% | 80% | 65% | 60% | ||
1,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 | |||||||
2,大病报销比例:0-3万60%,3-8万65%,8-15万75%,15万以上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3.居民普通门诊报销
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限报50元/次,年限额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