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收取住院预交金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缓解患者就医经济压力,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疗卫生机构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我院按照2022-2024年数据为基础,根据住院患者医保类型和报销比例等因素,参考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如下:
一、预交标准:
1.医保患者(含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不分病种,预交金额度为2000元;
2.自费患者(含全公费、商业保险):不分病种,预交金额度为5000元;
二、执行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三、收取方式:
1.原则上一次性缴纳预交金;特殊情况可分次缴纳预交金。
2.对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和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等,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
医保科咨询电话:0736-717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