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保居民的一封信
致参保居民的一封信
常德市康复医院
广大居民朋友: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续保工作已经开始,我院作为一所综合性二级医院,将以广大居民的健康为己任,发挥自身优势,做您理想的首诊医院。我们的服务承诺:改善住院环境,让您舒心;提高医疗质量,让您放心;做到合理收费,让您安心;及时兑付补偿,让您省心。
为了让居民朋友了解遵循政策,享受到政策待遇,现特将政策要求告知如下:
1、参保时间:2012年12月底以前办理,具体时间见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安排。
2、参保年度时效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参保家庭应整体自愿选择我院为首诊医院,一年度内不得变更
4、医疗待遇:.
(1)门诊医疗待遇:凭医疗本免挂号费;在首诊医院(即市康复医院)当年度门诊医疗费用100元以上,600元以内凭发票和门诊病历按50%报销(即年度可以报销的最高限额为250元),并实行即付即补。
(2)无他方责任的狂犬疫苗注射费:每人次100元予以定额报销。
(3)住院医疗待遇:在首诊医院(即市康复医院)的住院费按可报销项目的70%予以报销,并实行即付即补;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12万元。
5、就医要求与转诊程序:
(1)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就诊必需在首诊医院,并请带好医疗本、身份证;特殊情况下可通过我院医保办办理转诊。
(2)因急诊他院就近就诊的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凭医疗本、身份证、他院开出的住院证到我院医保办办理转诊手续。
6、结算、报账程序:
(1)在首诊医院出院当天按政策实行即付即补(节假日顺延)。
(2)转诊者,出院后凭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总清单到首诊医院医保办按政策和所住医院级别予以报销。(注:异地就诊在当地一级医院住院者返回后按首诊医院级别报销,在当地三级医院住院者返回后按本地三级医院级别报销:因病情需转本市三级医院的按三级医院级别报销,需转往省三级医院住院者要通过首诊医院及本市三甲医院办理转诊,返回后按本地三级医院应报比例60%的80%报销。
首诊医院:常德市康复医院
急救电话:7280033(24小时开通) 总值班电话:7285015(24小时开通) 政策咨询电话:0736-7176086(医保办) |
备注:
①在本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要及时报销,不能跨年度。
②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要求转诊的的他院住院费用不予认可。